解放前上莫村为上莫乡,属崇德县管辖。
1951年5月设新的上莫乡政府,属石门辖,1956年撤并乡,上莫乡并入芝村乡,更名为勤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
1958年10月建立崇福人民公社,名为勤俭大队。
1959年3月,设上莫管理(本村属第五生产大队)。
1961年4月,调整人民公社规模,建立芝村人民公社时,仍为勤俭大队。
1983年1月,恢复芝村乡人民政府时,为芝村乡上莫村。
2001年10月,四乡合并后,为崇福镇上莫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