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1年魏庄属莘县第三。
1955年9月魏庄属燕店。
1958年2月撤并乡镇魏庄属明公集乡;9月撤乡建人民公社,魏庄属燕店公社。
1958年12月划归范县。
1961年复归莘县,属燕店公社。
1963年实行辖小公社制,魏庄属燕店公社。
1971年撤建大公社,莘县设21处公社,魏庄是其一。
1984年撤公社建魏庄乡,东北部分村庄从魏庄析出另设一个乡,冠名邹巷乡。
2001年3月合并乡镇,邹巷乡撤销,其辖地回归魏庄乡。
2010年撤乡建魏庄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