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重点推荐 > 汉川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
汉川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
仙女山街道古称长城,历史悠久,据清同治《汉川县志》记载,元朝至正二十二年(1362),县治从金鼓城(刘家隔)迁至此始,史见于明弘治正德间,至明崇祯九年(1636)。 明属在城乡,清属长城,宣统二年(1910)属城厢镇,民国初沿袭清制。 1929年为第一辖,土地革命时期为反动军阀占领,抗日战争时期,1938年10月31日汉川城沦陷,为日本侵略军占领。 抗战胜利后被国民党军占领。 1949年解放后,称城关,辖民主乡(城周边的几个村)。 1950年初,城关改为城关镇。 1958年9月,为城关公社,辖一二三四4个大队。 1961年为城关镇。 1975年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原环城的土城,北桥,两河3个公社合并,为城关镇公社。 1978年12月,镇社分开,恢复城关镇。 1985年3月。 增设第三街道办事处。 1986年,增设四街,辖8个行政村。 1986的辖城东,城北,城西3个街道办事处和16个行政村。 2001年4月,撤销城关镇设立为仙女山街道。 | 1958年11月,国营汈东农场建立,1964年6月,更名为国营汈东棉花原种场,2001年4月。 汈东农场所辖10个大队并入仙女山街道办事处,为副科级单位,并增设汈东居委会。 2002年1月,恢复汈东农场建制,划归市农业局管理,为市属副科级单位,汈东居委会建制撤销。 2012年10月,撤销国营汈东棉花原种场,划入城,设立汈东街道办事处至今。 | 明代隆庆年间已形成集镇,清属梅城乡,清末为马口,民国年间归属汉川县,1929年全县合并为六大,马口为第二系马乡。 抗战胜利后,1947年设马口镇辖系马。 1949年,解放后仍设马口镇,并为汉川三大集镇之一,辖新集乡。 以后未变。 1958年9月,以成立公社,马口为马口镇公社,辖窑新,邱子,街道3个大队。 10月与南河公社合并,改称上游人民公社马口管理。 1959年4月。 上游公社改为马口公社,属马口公社马口管理。 1959年6月,马口管理撤销,建立马口镇公社。 1961年4月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恢复马口镇建制。 1975年2月,撤镇并社,由马口镇和窑新公社合并,成立马口镇公社。 1984年,政社分开,撤销公社恢复镇建制,为马口镇。 1985年,窑新为马口辖之管理,并增设金马管理。 2001年4月将丁集乡并入马口镇至今。 | 脉旺据有关史书记载,脉旺自明朝开埠500年,兴旺发达,解放前属沔阳县辖。 1951年划入汉川,为汉川重镇之一,与汉川,马口为三镇。 1958年为脉北公社,10月改称脉旺公社。 1961年4月恢复3镇,仍为脉旺镇。 1975年2月,撤镇并社,由原脉旺镇和刘口公社合并,成立脉镇公社。 1984年,政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为脉旺镇。 1987年撤建乡,将原沉湖所辖11个村划入该镇,组建了马集,桃花两个管理。 2002年,精简机构,撤销管理实行镇直管村。 2005年将该镇所辖横档,刘滩,先锋,夹街4村划入沉湖镇辖至今。 | 清代属长城乡。 清末属仙女,民国时期属第一。 土地革命时期属仙女辖。 1937年属第一城隍联保。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四联乡。 抗战胜利后属城湖乡。 1948年属城湖,1949年解放后属城西。 1951年为十一,并为驻地。 1954年为第三。 1956年,三改为城隍至1957年。 18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环城公社,城隍大队。 同年10月改为八一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,改称环城公社,属环城公社城隍管理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环城城隍公社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原杨集,城隍2个公社合并为城隍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辖城隍,土城,两河,杨集4个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设城隍,辖城隍,新河2个辖镇和北桥,红星,新街,土城,两河,杨集管理。 1987年9月,撤建乡镇为城隍镇至今。 | 明清时期属鸡鸣乡。 清末属分水。 1929年汉川分六大时属第三。 1930年为分水。 1931年为里潭。 1937年属第三里潭联保。 1938年,汉川沦陷后属四联乡分水乡。 抗战胜利后为分水镇。 1948年6月,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分水仍设为。 1949年5月,解放后仍为分水。 1954年为第八。 1956年改为为第三。 1958年6月以成立公社,为脉北公社分水大队。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,改称脉旺公社,属脉旺公社分不管理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脉旺公社,分水公社和分水镇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原彭湖华严分水3个公社合并为分水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下设管理,辖分水播义彭湖华严桃花5个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属分水镇,辖播义,华严两个管理。 1987年9月撤建乡镇,将彭湖乡划入设为分水镇至今。 | 沉湖解放前属天门县辖,现辖行政村解放前为沔阳县辖。 1949年7月,天汉两县分治时,原隶属沔阳县东二的复兴,肖市,石剅,等地划入汉川属田龙辖。 1954年为第五。 1956年1月,将小乡并大乡,为刘口。 当年4月,撤销建制,为乡建制,称脉北,复兴,石剅乡,至1957年恢复建制,为脉北。 18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。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脉旺复兴,石剅,肖市公社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原复兴,石剅,肖市3个公社合并为沉湖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为复兴,石剅,肖市,马集4个管理,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成立沉湖,辖复兴,石剅,肖市,马集,彭湖等乡。 1987年9月,撤建乡镇,将原复兴,石剅,肖市3乡合并,成立沉湖镇。 | 田二河明清已成集镇,属汉川鸡鸣乡,并为乡驻地。 清宣统二年(1910)为二河。 1928年民国时期分为二河上,和二河下。 1929年为第四。 1930年土地革命时期改称田池。 1937年属第三二河联保。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田陡乡。 抗战胜利后属农田辖。 1948年12月,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襄北解放田二河划为田农。 1949年解放后称田龙。 1951年至1954年为第六(驻回龙湾)二河乡。 1954年六改为五七改为六1955年1月五田二河划出另立第七1956年1月七改为二河,将小乡并大乡,四改为杨林,当年4月,撤销建制,改为乡建制,称二河乡,至1957年恢复建制,为脉北。 18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,二河大队。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二河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原二河陡埠2个公社合并为二河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辖回龙,池口,燕子,二河,陡埠5个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成立二河镇,辖二河,陡埠2乡。 1987年9月,撤建乡镇,将二河,陡埠2乡合并成立田二河镇至今。 | 明末清初时属鸡鸣乡辖。 1910年为二河,1928年民国时期分为二河下。 1929年为第四。 1930年土地革命时期改称田池。 1937年属第三回龙联保。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回里乡。 抗战胜利后属农田镇辖。 1948年12月,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襄北解放田二河划为田农。 1949年解放后称田龙。 1951年至1954年为第六(驻回龙湾)回龙乡。 1954年六改为五,七改为六。 1955年1月五田二河划出,另立第七。 1956年1月,七改为二河,将小乡并大乡,为回龙乡。 当年4月,撤销建制,改为乡建制,称回龙乡,至1957年恢复建制,为脉北。 18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,回龙大队。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二河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原池口,回龙,皂港3个公社合并为回龙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为回龙管理,属二河公社辖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成立回龙,辖池口,回龙,皂港,里潭,新集,糜北等乡。 1987年9月,撤建乡镇,将回龙,池口,皂港3乡合并,建立回龙镇至今。 | 新堰镇是汉川市革命老苏之一。 明,清为周陂乡1910年称杨叶;民国初沿袭清制;1929年属第五;1930年称杨叶;1937年为属第三杨叶倪集联保;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杨叶,倪集乡。 抗战胜利后属怀德乡。 1948年12月,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垌塚划为吕巷。 1949年解放后仍属吕巷。 1951年至1954年为第七。 1954年8月,七改为六。 1956年1月,六改为垌塚,将小乡并大乡,为吕巷,植三两乡。 当年4月,撤销建制,改为乡建制,为吕巷,植三两乡,至1957年恢复建制,为垌塚吕巷,植三两乡。 18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垌塚公社。 同年10月改为卫星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垌塚吕巷,植三2公社。 1969年,杨叶(原植三)公社驻地从杨叶集镇搬迁于新堰河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吕巷,杨叶2个公社合并为新堰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为韩集,虾集,横堤,杨叶,江边堰,汈西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设新堰并为驻地。 1985年新堰辖吕巷江边堰杨叶虾集韩集横堤等乡。 1987年撤建乡镇,撤销新堰,由吕巷,江边堰,杨叶3乡合并,建立新堰镇。 | 明清为周陂乡并为乡治所,1910年称垌塚,民国初沿袭清制,1929年属第五,1930年改称垌塚,1937年属第三垌塚联保,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垌塚乡。 抗战胜利后属垌夫镇。 1948年12月,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垌塚划为韩集,旋即增辟垌塚。 1949年解放后称吕巷。 1951年至1954年为第七。 1954年6月为第七,1955年1月,七改为六。 1956年1月,六改为垌塚,将小乡并大乡,为垌塚乡。 当年4月,撤销建制,改为乡建制,称垌塚乡,至1957年恢复建制,为垌塚。 18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垌塚公社。 同年10月改为卫星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垌塚垌塚公社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垌塚,兴隆2个公社合并为垌塚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为垌塚,兴隆,江边堰,吕巷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属新堰垌塚镇,1985年3月垌塚升格为县辖镇,并辖垌塚,兴隆2个管理,1987年10月撤设为垌塚镇至今。 | 清为大赤乡麻河渡乡,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为麻河,民国初沿袭清制,1929年为第六。 1930年属麻河。 1937年属第四麻河联保。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六联乡。 抗战胜利后为第三(亦称麻河)。 1948年12月至1949年解放后属城北。 1951年至1954年6月为第九。 同年8月九改为第二。 1956年1月,二改为刘隔,麻河属刘隔辖,当年4月,撤销建制,改为乡建制,为麻河太平2乡,至1957年9月恢复建制,为刘隔。 19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刘隔公社麻河,太平大队。 同年10月改为红旗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为刘隔麻河,太平,凉亭(10月并入麻河)公社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麻河,太平2个公社合并,为麻河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麻河,太平,凉亭,新河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为刘隔麻河镇,1985年2月麻河升格为县辖镇,并辖太平乡。 1987年10月撤设镇改为麻河镇至今。 | 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(前958)汊川县迁于此,元至正二十二年(1362)迁于长城(今城关),汉川县治设于此达400余年。 古代曾称金鼓城,大赤,郧城,义川,汊川,城隍台,鼓楼台等。 刘家隔起始居民不过数十家,由于古有襄水,郢水,涢水,汉水,臼水五派合流为一,使之发展较快,至明宣德正统时期成为一定规模的大镇。 至明崇祯时期,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率军两次攻陷刘家隔,使此编民七里,拥有居民2.7万人的古城被焚毁。 清末至民国得以一定程度的恢复。 刘家隔明,清时期称大赤乡。 相传曹操乌林之败鸡鸣出走至此天已大赤,故名。 清宣统二年称刘隔民国初沿袭清制。 1929年为第六称刘隔镇。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六联乡。 抗战胜利后为刘隔镇。 1948年12月,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刘隔划为城北。 1949年解放后仍称城北。 1951年至1954年6月为第九。 同年8月九改为第二。 1956年1月,二改为刘隔,当年4月,撤销建制,改为乡建制,称刘隔乡,至1957年恢复建制,为刘隔。 19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刘隔公社。 同年10月改为红旗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刘隔刘隔,麻河,高阁,神灵,太平,凉亭(10月并入麻河)公社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刘隔,汈北2个公社合并为刘隔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杨水湖公社合并,为刘隔,三龙,杨水湖,汈北,虾子地,民乐,寿北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为刘隔,辖刘隔,三龙,杨水湖,汈北,民乐,寿北等乡。 并设立刘隔镇(县辖)。 1987改为刘家隔镇,2001年与原杨水湖乡合并设为刘家隔镇至今。 | 明清属长城乡。 清末属县河口,民国时期属第六。 抗战时期属第四县河联保。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六联乡,抗战胜利后属兴利乡。 解放前夕属城东辖。 1951年为第十,并为驻地。 1954年仍为第十。 1954年8月,十改为二。 1956年1月,二改为刘隔辖小河乡。 19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小河划入环城公社,同年10月改为八一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,改称环城公社,属环城公社小河管理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环城小河公社。 1975年2月撤并社时,与新街合并,改称新河公社。 1976年冬改为新河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辖小河,红星,新街,北桥4个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设城隍,辖城隍,新河2个辖镇。 1987年9月,撤建乡镇,将小河,新街,红星合并为新河镇。 2001年4月,民乐乡撤销,全部并入新河镇。 | 明清属长城乡辖,清末属马口,民国时期属第二。 土地革命时期属南河辖。 1937年属第一庙头联保。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二联乡。 抗战胜利后属汉南乡。 1948年属第三,1949年解放后属南河。 1951年为第三。 1954年为第二两山乡。 1956年1月,将小乡并大乡,一改为南河,两山改为平章乡(后改为人和乡)。 当年4月,撤销建制,改为乡建制,称人和乡,至1957年恢复建制,人和为县直属乡。 1858年6月,以成立公社,为南河公社,人和大队。 同年10月改为上游公社。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,改称马口公社,属马口公社人和管理。 1961年,恢复建制,成立小公社,属马口人和公社。 1975年2月,撤并社,由原人和,太和2个公社合并为人和公社。 1978年12月,公社扩大,下设管理,辖人和,太和,庙头,大沙4个管理。 1984年镇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镇建制,成立庙头,辖太和,庙头,人和垸,窑新,养鱼,马鞍,榔头等乡。 1987年9月,撤建乡镇,将人和垸,庙头,太和3乡合并,建立庙头镇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