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1955年以前,曙光所辖域仍为各个独立的自然村,隶属于合肥市郊的德胜乡。
1955年,农村生产合作化进入高潮,德胜乡随即分为仰光,曙光,光明三个高级社,其中曙光高级社就是今天曙光的雏形,辖邬郢,马冲,王郢,韩洼,陈夹衡,吴小郢,东陈岗,余大郢等8个自然村。
1958年,人民公社化时期,曙光高级合作社划归江淮人民公社。
1960年,在原曙光生产大队的基础上,成立了江淮人民公社曙光分社;1961年,曙光大队又划分为曙光,吴夹衡,罗小店三个生产大队。
1969年,曙光分社与江淮公社的光明大队,五里墩公社的洪岗大队合并,整合成立了曙光公社。
1971年,常青公社(因全社生产蔬菜,四季常青,故而得名)成立,管辖仰光,曙光,朝阳,光明,洪岗,红旗,青年共7个生产大队。
1983年3月,全市撤社建乡,常青人民公社(原西平乡)更名为常青乡人民政府(共辖10个村,65个村民小组),曙光大队(归常青乡管辖)也更名为曙光村,并建立曙光村委会。
2002年,曙光村跨入合肥市郊首批“村改居”行列,更名为“曙光”,并建立第一届居民委员会。
2007年,曙光由包河常青街道(原常青镇)划归为包河芜湖路街道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