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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阳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
唐初设光州于三合村光洞河北岸。 唐贞观四年(630年),设蛮州治所于白马村同知衙。 北宋开宝八年(975年),蛮州改为大万谷落总管府。 明洪武四年(1371年),改为贵州宜慰司。 清光绪末年,双流为开州西,辖清里以及杨司,刘司的部分领地。 民国时期,辖地与清末相同,第五公所设在刘衙。 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迁于今双流街上。 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改乡镇为联保,双流仍为第五。 民国三十一年(1942年),废联保恢复乡。 解放初,双流为第一。 1951年10月,废乡建立行政村,双流为第二。 1953年1月,行政村改为乡,同时将刘育,练营划归城关。 1956年1月,改称双流,刘育,练营2乡划回,共和乡划归城关,双永,三合并为双流乡,白马,民主并为白马乡,高牛,刘育,练营并为高云乡。 1958年10月,改称双流公社。 1959年7月,龙广公社之干溪,高上田等地划归双流管理。 1962年1月,恢复双流建制,管理改称公社。 1966年2月,建立开阳特,金中公社之洋桥,桥边,大弯,三角岩4个生产队划入开阳特。 1966年7月,双流,三合并为双流公社。 1967年12月,双流改称双流革命委员会。 1968年3月,撤销开阳特,原划出的金中,大水沟公社和用沙大队划回双流。 1979年4月,恢复双流公所。 1984年3月,建镇。 1991年12月,撤乡组建双流镇。 | 明,清属开州,为上户,中户。 民国三年(1914年),上户(寨子,金华,中心,岩脚,茅坡)改为南山保;中户(沙坝,大水,茶园,丰厚)改为敦化保。 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,南山与敦化合并,建南敦联保。 民国三十一年(1942年),建立南敦乡。 1951年10月,南敦乡分为金华,中心,蒿芝3行政村。 1953年1月,3行政村改乡。 1956年,搬蒿芝乡并入金华,中心2乡,蒿芝乡的茶园,丰厚划归中心乡,茅坡划归金华乡。 1958年,上述乡合并为金中公社。 1959年10月,改金中管理。 1962年,又改金中公社。 1966年,大水公社并入金中公社。 1967年,划给开阳化工矿山建设公司,称开阳特。 1968年,从矿划出仍称金中,大水2公社。 1976年,大水公社并入金中公社。 1984年7月,金中从双流划出升格为级镇。 | 唐属蛮州辖。 明属乖西正司之一部;继为开州文里及思内里。 清康熙年间(1662—1722年),乡人先开集于今坪上,名猪场铺,后毁于火。 清雍正三年(1725年),乡绅黎品等人另辟新场于今址,名冯公场,后称马江。 清光绪年间(1875—1908年),改称开州之北。 民国六年(1917年),改紫江县第七。 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,为开阳县第二及第五一部分;时将冯公镇与三合场并为冯三联保,属第三(马场)。 解放初改称冯三。 1951年,改称第四。 1953年,改称第三。 1958年,为冯三公社。 1962年,撤管理后改称冯三。 1984年,撤公社建乡。 1991年,永温乡划出,花梨翁昭乡唐山村并入。 原马江,毛粟,毛坪3乡和唐山村合并成冯三镇。 | 唐代属蛮州。 明代属乖西正司辖地;继为开州义里。 清光绪末年改称开州之北。 民国六年(1917年),改为紫江县第六。 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,为开阳县第三。 解放前夕改称第四。 1951年,改称第三。 1953年,复称第四。 1958年,成立马场公社,后改管理。 1962年,复称马场。 1984年,公社改乡,亦称马场。 1991年,撤并乡,建马场镇。 2003年6月10日,马场镇更名楠木渡镇。 | 原为羊场所在地,其划唐代属光州。 明末为开州之忠里,孝里,信里,礼里。 清光绪末年改称开州东。 民国六年(1917年),改称紫江第二。 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,为开阳第二。 解放前改称第六。 1951年,分为第十及十一。 1953年,并称第七。 1958年,称羊场公社。 1962年,改羊场。 1984年,各公社改乡。 1991年,龙岗,水口,立京,坝子4乡合并为龙岗镇。 | 解放前先设永温联保。 解放初曾设三于此。 1953年分建永亨,实战型,大坝,安大4个乡。 1956年并为永温,安大两个乡。 1958年先建“火箭人民公社”,同年底改称永亨,龙堰,安大3个管理。 1963年又分为永亨,安大2个公社。 1966年再次并称永温公社,时公社驻地为设卡。 1984年社改乡,仍属冯三辖。 1991年从冯三划出,永温乡成独立建制。 1992年乡政府驻地迁永亨街头。 2003年移今新址,后根据贵州哪里有学泥工培训班,人民政府“黔府函[2012]307号”文件撤乡设镇。 | 唐代属蛮州江外地。 明代北部称思外里,西南部(翁昭)称思内里,后改称开州廉里,第里。 清光绪末年划为开州之东。 民国六年(1917年),北部为紫江县第九,西南部属第四。 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,北部称开阳县第四,南部属第一。 1951年,北部为第七,南部属第八之一部。 1953年,称第五。 1958年,称花梨公社。 1962~1984年,称花梨。 1991年,花梨,翁昭,新山3乡合并为花梨乡。 2012年12月,花梨乡撤乡建镇,更名为花梨镇。 | 该乡自古为开阳所辖。 1938年,以南贡乡与双龙镇合并为“南龙联保”,继改南龙乡;解放初划为翁朵,翁坌,脚盆,营上四个行政村。 1951年曾在翁朵设第八,辖南龙,北平(顶兆),中桥,鱼上等乡,次年归并城关。 1956年又划给龙广辖。 1958年为南龙管理。 1960年复归城关属。 1962年改称南龙公社,辖翁朵,翁坌,丁山,林干,田坎,谷顶,黄鹤林,总扎,官庄九个大队。 1984年复称南龙乡。 1991年将花梨辖之中桥乡并入亦称南龙乡至今。 | 解放前夕为旧三场(马场)之宅吉乡,辖7个保,包括冯三之吴家山。 解放初保持原状。 1951年设第六于此。 1953年建堰塘,官庄,黄泥,潘桐,保星5个乡,并划归马场(四)管理。 1956年堰塘,官庄合并称宅吉乡。 1958年改称宅吉,潘桐管理。 1962年将宝星,潘桐划出另设公社。 1966年潘桐又并入宅吉公社。 1984年复称宅吉乡。 1991年宝星乡并入宅吉乡,自1984年得名后沿用至今。 | 1917年为紫江县第九之一部;解放初仍沿旧制。 1951年将龙坑,水尔,六井,青枫,三坪,后山,山脚岩等地并称龙水行政村(龙水名始于此时),隶属花梨第七。 1953年改称龙水乡;同年将花山,磨坪,窄溪,龙江等地并称花山乡;将万水,太平,修坪,久场等地并称新场乡。 1956年将龙水,花山,新场三乡合并,亦称龙水乡。 1958年称龙水管理,其间曾把花山,窄溪,龙江与花梨之福林,高竹,金堰等地合并另建福林管理。 1966年再将上述村划归龙水公社,继将新场并入龙水公社。 1981年春再次划出修坪,太平,万水,下坝等地恢复新场公社。 1985年改社建乡仍属花梨管辖。 1991年龙水,新场两乡合并建龙水乡,自1991年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。 | 解放前隶属第四,解放初仍沿旧制编村,后统称米坪行政村。 1953年改建“米坪”和“高坪”两个乡。 1958年称两个管理。 1962年高坪并入“米坪”管理;同年改称米坪公社。 1984年改称米坪乡。 1991年为独立建制称米坪乡至今。 | 元初至元二十年(1283年)置“底窝紫江等处总管府”于我乡马头寨(初名杨黄寨,今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)寨内,属顺元宣抚司管辖。 元中期改为“靖江路总管府”。 明代改为“底窝马头”。 元大德五年(1301年)置“顺元宣抚同知”,以宋阿重为同知,不久升顺元宣抚使,迁顺元城(今贵阳),杨黄寨作为“底窝紫江等处总管府”驻地,领于宋阿重。 明洪武五年(1372年),为水东宋氏直辖十二马头之一,杨黄寨改名马头寨,并一直沿用至今。 崇祯三年(1630年),以水东十二马头地置开州(今开阳县),结束土司统治,后改为开阳县。 1914年,开阳县改名紫江县,属第三。 1930年,紫江县更名开阳县,属第一。 解放后,先后属第七,第九,第六,1958年属龙广公社,1960年属清河,1992年建并撤后组建禾丰布依族苗族乡至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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