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树镇各村历史沿革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金塔乡九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二五乡五行政。 1956年撤并乡属柏树乡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,称清水大队。 1962年划调整时属柏树公社,更名为清水大队。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清水村民委员会,属柏树乡所辖。 2018年3月13日,撤销柏树乡设立柏树镇,属柏树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金塔乡九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五乡一,二行政。 1956年撤并乡属柏树乡接引高级社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,更名接引大队。 1962年划调整时属柏树公社,称接引大队。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接引村民委员会,属柏树乡所辖。 2018年3月13日,撤销柏树乡设立柏树镇,属柏树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金塔乡九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五乡二行政。 1956年撤并乡属柏树乡右三坝高级社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金塔公社,称接引大队右三坝生产队。 1962年划调整时,属柏树公社,更名为右三坝大队。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右三坝村民委员会,属柏树乡所辖。 2018年3月13日,撤销柏树乡设立柏树镇,属柏树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金塔乡十一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二六乡一行政。 1956年撤并乡属柏树乡下五畦高级社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,称小寨湾大队。 1962年划调整时属柏树公社更名为小寨大队。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小寨村村民委员会,属金塔乡所辖。 后将小寨村村民委员会划入柏树镇管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金塔乡十一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二六乡一行政。 1956年撤并乡属柏树乡下五畦高级社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,称下五畦沟大队。 1962年划调整时属金塔公社,更名下五畦大队。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下五畦村村民委员会,属金塔乡所辖。 后将下五畦村村民委员会划入柏树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金塔乡十一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二兴龙乡。 1956年撤并乡属柏树乡桥儿高级社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,称桥儿沟大队。 1962年划调整时属柏树乡,更名桥儿大队。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桥儿村村民委员会,属柏树乡所辖。 2018年3月13日,撤销柏树乡设立柏树镇,属柏树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金塔乡十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二五乡二行政。 1956年撤并乡属柏树乡张家寨高级社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,称张家寨大队。 1962年划调整时属柏树公社,称张家寨大队。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张家寨村民委员会,属柏树乡所辖。 2018年3月13日,撤销柏树乡设立柏树镇,属柏树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金塔乡十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柏树乡三行政。 1956年撤并乡属柏树乡柏树高级社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,更名为柏树大队。 1962年划调整时属柏树公社,沿用原名柏树大队。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柏树村民委员会,属柏树乡所辖。 2018年3月13日,撤销柏树乡设立柏树镇,属柏树镇所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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