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龛乡各村历史沿革
晚清时期,在此地属九道梁团上龛联保,范家垭保。 设范家垭市,旧志记载“范家市距县城190里”。 民国时期,设太湖乡,属四,后改为中坝范家垭镇。 1952年建立新政权,设上龛乡隶属十一(1956年更名范家垭新生乡)。 1958年,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革新农业生产大队,隶属上龛人民公社长远管理(1961年改称上龛仓坪公社)。 1975年,撤并社,将二荒,白峪,黄龙,仓坪,湖溪,双龙六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。 革新大队更名范家垭大队,隶属上龛公社。 1984年,设建乡,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,恢复,乡村基层政权组织,撤销范家垭大队,成立范家垭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范家垭乡。 1987年,撤并乡,隶属上龛乡。 2002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,合村并组,将乌梢尾药材总场,漆场(属办企业,村组合一)和上龛桥村合并,成立范家垭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乡至今。 | 晚清时期,在此地属九道梁团仓坪联保,设有仓坪市,旧志记载“仓坪市距县城180里”。 民国时期,设太湖乡,属四,后改为中坝范家垭乡辖。 1952年建立新政权,设范家垭板仓乡(1956年更名九道公社板仓管理)。 1958年,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仓坪农业生产大队,隶属九道人民公社板仓管理(1961年改称上龛板村公社)。 1966年更名仓坪公社。 1975年,撤并社,将二荒,白峪,黄龙,仓坪,湖溪,双龙六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。 板仓大队更名仓坪大队,隶属上龛公社。 1984年,设建乡,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,恢复,乡村基层政权组织,撤销仓坪大队,成立仓坪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仓坪乡。 1987年,撤并乡,隶属上龛乡。 2002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,合村并组,将寺湾,草池沟,王家湾,五台沟四个村合并,成立仓坪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乡至今。 | 晚清时期,在此地属九道梁团上龛联保,白峪河保。 民国时期,隶属中坝范家垭乡白峪坪保。 1952年建立新政权,设东池乡隶属十一(1956年更名范家垭温水乡)。 1958年,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白峪农业生产大队,隶属上龛人民公社白峪坪管理(1961年改称上龛白玉公社)。 1975年,撤并社,将二荒,白峪,黄龙,仓坪,湖溪,双龙六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。 白峪大队更名白玉坪大队,隶属上龛公社。 1984年,设建乡,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,恢复,乡村基层政权组织,撤销白玉坪大队,成立白玉坪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白玉乡。 1987年,撤并乡,隶属上龛乡。 2002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,合村并组,将干溪村,白玉坪村,五池村合并,成立白玉坪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乡至今。 | 晚清时期,在此地属九道梁团仓坪联保。 民国时期,属四太湖乡辖,后改为四范家垭乡辖。 1952年建立新政权,设黄龙乡隶属十四(1956年更名范家垭长远乡)。 1958年,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黄龙农业生产大队,隶属上龛人民公社建设管理(1961年改称上龛黄龙公社)。 1975年,撤并社,将二荒,白峪,黄龙,仓坪,湖溪,双龙六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。 黄龙大队隶属上龛公社。 1984年,设建乡,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,恢复,乡村基层政权组织,撤销黄龙大队,成立黄龙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黄龙山乡。 1987年,撤并乡,隶属上龛乡黄龙管理。 2002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,合村并组,将杜家庄,扁担沟村,黄龙山村合并,成立黄龙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乡至今。 | 晚清时期,在此地设属九道梁团上龛联保,双龙口保。 民国时期,属太湖乡辖,后改为中坝范家垭乡辖。 1952年建立新政权,设十一上龛乡辖(1956年更名范家垭上龛乡)。 1958年,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双龙大队,隶属上龛人民公社民主管理(1961年改称上龛双龙公社)。 1975年,撤并社,将二荒,白峪,黄龙,仓坪,湖溪,双龙六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。 双龙大队隶属上龛公社。 1984年,设建乡,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,恢复,乡村基层政权组织,撤销双龙大队,成立双龙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双龙乡。 1987年,撤并乡,隶属上龛乡。 2002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,合村并组,将瓦房村与双龙村合并,成立双龙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乡至今。 | 晚清时期,在此地设属九道梁团獐洛河联保,湖溪沟保。 民国时期,属平湖乡辖,隶属四,后改为中坝太平河乡辖。 1952年建立新政权,设湖溪乡,隶属上龛(1956年更名范家垭湖溪乡)。 1958年,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湖溪农业生产大队,隶属上龛人民公社湖溪管理(1961年改称上龛湖溪公社)。 1975年,撤并社,将二荒,白峪,黄龙,仓坪,湖溪,双龙六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。 湖溪大队隶属上龛公社。 1984年,设建乡,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,恢复,乡村基层政权组织,撤销湖溪大队,成立湖溪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双龙乡。 1987年,撤并乡,隶属上龛乡至今。 | 晚清时期,在此地设属九道梁团上龛联保,邱家凸保。 民国时期,属太湖乡辖,后改为中坝范家垭乡辖。 1952年建立新政权,设十一上龛乡辖(1956年更名范家垭上龛乡)。 1958年,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荆竹大队,隶属上龛人民公社民主管理(1961年改称上龛双龙公社)。 1975年,撤并社,将二荒,白峪,黄龙,仓坪,湖溪,双龙六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。 荆竹大队隶属上龛公社。 1984年,设建乡,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,恢复,乡村基层政权组织,撤销荆竹大队,成立荆竹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双龙乡。 1987年,撤并乡,隶属上龛乡荆竹园管理。 2002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,合村并组,将南极村与荆竹园村合并,成立荆竹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乡至今。 | 晚清时期,在此地属九道梁团上龛联保,太平河保辖。 民国时期,属太平乡辖,后改为中坝范家垭乡辖,称林家坪。 1952年建立新政权,设三坪乡隶属十一上龛乡辖(1956年更名范家垭上龛乡)。 1958年,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三坪农业生产大队,隶属上龛人民公社新建管理(1961年改称上龛二荒公社)。 1975年,撤并社,将二荒,白峪,黄龙,仓坪,湖溪,双龙六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。 二荒大队隶属上龛公社。 1984年,设建乡,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,恢复,乡村基层政权组织,撤销二荒大队,成立二荒坪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上龛二荒坪乡。 1987年,撤并乡,隶属上龛乡至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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