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,属清泰乡。
1949年后,属第六(洛口)。
1950年7月,田营,琳池,南团,永乐乡及东韶,漳灌乡分属第六(洛口)和第十(吴村)。
1956年6月,调整乡规模,东韶,琳池,漳灌分属洛口。
1958年10月,撤并乡,东韶,漳灌,南团乡属琳池垦殖场。
1963年3月,撤并社时,东韶,漳灌公社属县辖。
1967年,东韶改为大队,隶属琳池垦殖场。
1968年10月,东韶复设公社,属县辖。
1984年6月,改为东韶乡,得名后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