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7年到1951年太平以下设行政村,1951年太平改为第3,撤行政村为乡,北街隶属于太平,1958年改为公社,北街改为管理,北街管理隶属于太平人民公社。
1961年为更有利贯彻八字方针,编太平公社为太平,管理改为小公社,北街管理变为北街公社。
1975年撤并社,太平改为太平公社,北街小公社改为北街管理。
1984年太平公社改为太平镇人民政府,北街管理改为北街办事处,体制改革,北街办事处改为北街村,隶属于太平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