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依安县阳春乡历史沿革原名宝泉镇。 实战型民国初年,商民日稠。 因街内东南隅有一眼天然泉,大旱不间竭,称之“宝泉”,1916年改名宝泉镇,隶属拜泉县第四管辖。 1923年划归依安设治局,隶属第二管辖。 东北沦陷后,初设宝泉保,1938年6月改为宝泉村。 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6年1月设置宝泉,1950年12月改为第十。 1955年5月,复称宝泉。 1956年2月撒划乡,设置宝泉乡。 1958年9月,与新发乡合并改称宝泉人民公社。 1961年6月,将北部地划出,增设新发公社。 1977年5月,将宝泉公社改为阳春公社。 1983年7月,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试点,将阳春公社改为阳春乡。 名称沿用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