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山原称笔架,因附近有笔架山而得名。
1918年,兴华煤矿公司开矿挖煤,始称兴华矿山,简称“兴山”,隶属汤原县。
东北沦陷后,初隶矿山保。
1938年,改隶兴山街。
1939年6月,划归鹤立县。
1946年,设置兴山,隶属兴山市。
1948年,撤销兴山。
1949年11月,改隶鹤岗市。
1954年,设立兴山街道。
1958年11月,改称兴山经济。
1960年12月,正式设立兴山。
1966年8月,改称红卫。
1980年4月,复称鹤岗市兴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