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黎明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,传达,贯彻党的路线,方针,政策和委的重要决议,决定。对上级的会议精神及重要工作部署,结合本单位实际,讨论制定贯彻实施意见,并定期向委报告工作落实情况。
2,讨论审议本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;审议街工委,办事处,纪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,任务和指标,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或提出决策建议。
3,按照干部“四化”方针和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和规定程序,根据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街工委,办事处科级干部的选拔,培养,考核,任免,交流,并及时与组织,人事部门沟通,备案。负责向委推荐干部,推进干部制度改革,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以及离,退休干部的管理。
4,讨论研究街道党的思想,组织,作风,纪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。抓好思想政治工作,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;负责对党的-,宣传,纪律和行政监察,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工会,妇联,共青团,人民武装,关心下一代,保密,老干部等项工作的-。
5,完成委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二,黎明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
1,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。
2,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建设,发展服务,文化,教育,卫生,体育等事业。
3,负责自管辖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,环境卫生,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,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冬季道路清冰雪,落实门前“三包”(包卫生,包绿化,包环境)责任制。
4,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居民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。
5,积极支持经济工作,为辖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
6,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开展科普活动。
7,维护老年人,未成年人,妇女,残疾人和归侨,侨眷,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。
8,组织开展拥军优属,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。
9,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三类以下单位安全防火工作。
10,组织防灾,社会救助,完成有关社会保障工作。
11,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,协助-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。
12,参与验收新建改建住宅应当按照规定配建的公共设施(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)及其他配套项目,并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。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,有权提请规划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。
13,协助卫生局做好辖内食品卫生,公共场所卫生,健康教育,防疫,防病等项工作。
14,负责管内三类以下道路,住宅小居民庭院等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。
15,监督指导居民住宅物业管理。
16,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,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。
17,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18,办理人民0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三,内设机构
(一)党群办公室(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武装部牌子)
(二)行政办公室
(三)城管理办公室(挂爱卫办牌子)
(四)社会事务办公室(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)
(五)财政经济办公室
(六)司法所[2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