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9月,成立花所公署。
1950年6月,改为平凉县第六。
1952年,改称第七。
1955年3月,花所并入白水,下辖花所乡。
1958年3月,撤并乡,成立花所乡。
1958年12月,划归泾河公社。
1961年6月,析为花所公社。
1964年11月,并入白水公社。
1966年9月,设立花所公社。
1966年10月,更名光明公社。
1981年3月,更名花所公社。
1983年11月,改为花所乡。
2018年,撤乡改镇。